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您還可以根據自身的特殊需要,向縣政府和各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制定《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和《貴州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施秉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直屬單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施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縣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
一、公開信息分類
(一)信息分類
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開目錄和補充公開目錄兩大部分,分二級類別設置。法定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行政執法、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12個一級類別60個二級類別,補充公開目錄包括地區(行業)介紹、政策信息、公共服務、辦事指南4個一級類別13個二級類別。
(二)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 信息名稱 | 信息類別 | 發布機構 | 公開日期 |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內容。
2、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三類。公開信息目錄僅限于主動公開。
3、發布機構
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的發布機構為施秉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直屬單位。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1、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6、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7、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8、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9、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0、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1、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2、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3、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14、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1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16、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17、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等具體行政行為情況;
18、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參見縣政府門戶上公布的由縣政府辦公室編制的《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縣政府辦公室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縣政府辦公室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網址為http://www.mupck.tw。此外,還將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公開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檔案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日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獲取方法
1、登入施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信息公開”欄目,可查找相應分類的政務信息。
2、公眾可以在縣檔案館獲得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需要,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的相關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并遞交《施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或從縣政府網站下載并填寫《申請表》,向縣政府辦公室受理機構遞交書面申請表。
(一)書面申請受理機構:縣政府辦公室
咨詢服務熱線電話:0855—4221462
傳真號碼:0855—4221321
通信地址:貴州省施秉縣城關鎮文化街90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政編碼:556200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附件1)。申請人可通過前述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施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直接填寫并直接遞交電子版《申請表》即可。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施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或直接向受理機關領取《申請表》,填寫后向受理機關送交。
3、口頭申請
申請人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關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流程圖(附件2)。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行政機關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信息公開指南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doc
施秉縣政府公開信息咨詢服務熱線電話:
0855—4221462